东营鲁兴水务有限公司党委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决策议事程序,建立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层级明确、权责一致、协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室)。
第三条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一)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通过公司党委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实行研究集体决策。党委决策由公司党委会议作出,行政业务决策由经理办公会议作出。
公司党委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公司党委成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有关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列席。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经理或委托的副经理主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有关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列席。涉及干部任免、重大财务支出问题报集团备案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
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涉及机构、职责,公司领导分工、工作补位,干部推荐、任免、调配、奖惩、提前离岗等事宜。
3、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抽调(时间半年以上)等事宜。
4、研究有关考核表彰奖励及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等事宜;推荐拟受上级主管单位、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事宜。
5、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工人考工定级等事宜。
6、研究员工因公出国出境,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市域外10天及以上的外出(10天以下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及员工学历教育、集中培训等事宜。
7、研究部署公司党务、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研究公司价值5万元以上货物采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的调剂、报废等事宜。
9、其他需要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
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主要内容: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单位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制定公司一段时期工作的指导原则、目标、思路等;研究出台公司综合性制度、公司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等事宜。
3、研究公司的重要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
4、研究公司向上级主管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研究公司领导代表公司在全公司综合性会议,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开场合发表的讲话材料,对外张贴宣传的涉及政策性、原则性的文件、资料等。
6、研究部署上级主管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督查督办事项(如领导批示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贯彻落实意见。
7、研究以公司名义印发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规章制度文件及提请上级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8、听取各单位(部室)请示的重要事项及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决策安排或提出指导性意见。
9、研究工作中节能降耗,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提高水费征收率措施及研究提报水费价格和收费标准等运行管理的重大问题。
10、研究提报年度预算、生产设施运行维护费及新建项目投资计划等事宜,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支出)情况汇报。
11、研究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和签证。
12、研究公司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的货物采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购置项目。
13、研究以公司名义承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方案等事宜。
14、研究和处理公司运行管理中重大应急性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等事宜。
15、其他需要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
公司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时间。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谋全局、想大事,主动对全公司整体工作和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的决策建议;要充分发挥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的作用,善于运用集体的智慧,提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意见。
1、凡提请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议题,相关单位(部室)要充分讨论酝酿,调研论证,提出方案,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包括事情提出的缘由、政策依据、调研论证情况、具体意见或建议,做到全面准确、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公司分管领导对汇报内容负责。填写《公司党委会议议题运转单》或《经理办公会议议题运转单》,运转单由汇报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经相关列席单位审阅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议题汇报材料及运转单于会前两天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议题材料报会议主持人审阅,确定会议议题。
2、议题内容确定及会议时间确定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通知议题提报单位(部室)和列席会议人员。议题提报单位(部室)按出席人数准备汇报材料。
3、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或相关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按汇报材料汇报。没有列入会议的事项,原则上不在会议上作为议题临时提出,确需临时提议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4、参会公司领导研究讨论问题时,应当紧扣主题,充分发表意见。公司党委会议决定事项,应当进行表决(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研究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且实行票决制,列席人员可发表参考意见但无表决权。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经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由经理作出最后决定。
5、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将议题材料分送缺席的公司领导并转达会议讨论的意见。
(四)集体决议的执行
1、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议要有专门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要形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或《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
2、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保留或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对会议确定需要落实的重要事项,由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督查工作机构负责立项、跟踪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部室)认真抓好落实,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印发书面情况通报。
(五)会议纪律要求
1、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替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会。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室签到、就座,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议室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2、加强会议签到管理,实行会议出席情况向主持人报告制度。
3、非与会人员不准随便进入会议室,须由公司领导阅批的紧急文电或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紧急事项,须经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送批或报告。
4、与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不准随意传达、扩散领导讲话和会议决定的事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通报传达;属秘密事项的,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倡开小会、短会,会议程序应尽量简化,每次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第四条 建立分工负责、权责一致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明确工作职责。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及其他班子成员协助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并受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室、单位的全面工作。
(二)实行分工负责制。公司分管领导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敢于负责,认真履职,做到思路清晰,心中有数,明确总体要求、完成时限、实现目标及达到的效果。主要任务是:
1、掌握分管单位(部室)的总体情况,协调外部环境,指导帮助解决一些事关长远、事关公司的关键性问题;指导处理工作运行中遇到的突发性及热点难点问题。
2、对分管单位(部室)承担的公司重点工作、重点建设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日常调度,搞好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3、审核把关分管单位(部室)所有拟提请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及内容;承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接待方案;提报的年度经费、运行维护费计划;申请实施的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计划;以公司名义上报的材料、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使用公司党委、行政、合同印章的事宜。
4、各单位(部室)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日常运行、行政后勤、人力资源、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审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调度、生产运行等各项管理制度,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职责清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权责一致,真正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规范的工作运行体系,实现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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