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鲁兴水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026/1/16 15:19:45 次浏览 分类:内部规章制度



东营鲁兴水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026年修订)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根据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和集团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分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竞价、询价、直接委托、单一来源、网上超市等采购方式,以上采购方式及限额划分以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和集团采购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二)采购的实施

按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三)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

1、预算额5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采购。

2、预算额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实施后,由集团成本控制部核价,视情况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或竞价等采购方式,由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预算额3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集团成本控制部核准后委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3、预算额5千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经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或集团成本控制部核价后,视情况选择竞价、询价、单一来源、网上超市等采购方式,由各使用单位组织采购。

4、预算额5千以下的询价项目,经分管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各使用单位自行采购。

5、采用询价(竞价)方式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询价(竞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6、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施工、修缮、抢修、货物、服务类项目优先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经集团成本控制部核价后委托具备资质承揽范围和承揽能力的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实施。

7、建立备用供应商名录、网上超市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特殊要求或工期紧无法通过以上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等其他采购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按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

二、相关部室职责

     (四)工程管理部

1、配合集团成本控制部参与预算额50万元(含)以上项目采购工作,负责提报集团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上会研究。

2、负责组织预算额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工作。

3、配合集团成本控制部完成预算额5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核价工作。

4、负责预算额5千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项目核价工作。

(五)使用单位

1、负责采购项目提报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提报项目采购基础资料(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计划投资、采购参数及技术标准)

2、配合工程管理部、集团成本控制部完成10万元(含)以上项目采购工作。

3、配合工程管理部、集团成本控制部完成5千元(含)-50万元项目的核价工作。

4、负责预算额5千元以下项目的核价工作。

5、负责组织预算额1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工作。

6、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验收。

(六)审计合规部

负责预算额50万元以下采购过程的监督。

(七)综合办公室

     负责受理质疑、投诉、处理。

三、工作流程

(八)采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批复的年度城维计划(或公司决议),各使用单位应在年初向工程管理部报送采购计划,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九) 项目采购流程

采购项目报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应提前不少于2个月提报技术参数,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基础资料(包括东营能源集团采购申请表,集团党委会议题提报表,集团董事会议题提报表,议题材料等)。由集团成本控制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实施采购,工程管理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合同起草和签订工作。

2、预算额50万元(含)以上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应提前不少于45天提报技术参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基础资料(包括东营能源集团采购申请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报表,议题材料等)。由集团成本控制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实施采购,工程管理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合同起草和签订工作。

3、预算额50万元以下的竞争性磋商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使用单位应提前不少于45天提报技术参数,工程管理部负责上报集团成本控制部核准,由工程管理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工程管理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合同起草和签订工作。

4、预算额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应提前不少于1个月提报技术参数并填写集团最高限价核准表,工程管理部负责上报集团成本控制部核价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使用单位负责合同起草签订工作,工程管理部参与合同的审定并向集团成本控制部备案采购资料及提报供应商评价表。

5、预算额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根据核价权限由工程管理部或集团成本控制部核价后,由使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单位负责合同起草签订工作,并向集团成本控制部备案采购资料。

(十)项目的验收及款项的拨付

1、工程项目验收执行集团工程项目施工流程。货物及服务采购,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签署项目履约验收单,作为供应商拨付款项的前置条件。

2、使用单位负责提报付款申请(附项目履约验收单、合同),呈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研究,按流程拨付合同款。

(十一)资料归档整理

1、预算额 1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购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整理归档。

2、预算额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资料由使用单位负责整理归档。

(十二)未尽事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